根据我校评优奖励的相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研究生优秀个人、先进集体和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具体评选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1.优秀个人:
研究生:三好学生(含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含标兵)
2.先进集体:
研究生:先进班集体(含优秀研究生班主任)
3.奖学金:
研究生:综合奖学金
二、评选办法
研究生:
1.优秀个人按照《中北大学研究生优秀个人评选条例》(校研[2014]第7号)进行评选。
2.“先进班集体”、“优秀研究生班主任”按照《中北大学研究生先进班集体和优秀研究生班主任评选办法》(校研[2011]31号)进行评选。
3.综合奖学金按照《中北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校研[2021]2号)进行评选。
三、时间要求
研究生:
(一)优秀个人、先进班集体、优秀班主任
9月13日下午18点前,各班长将各班申报同学材料收齐后交至院办科研科周老师处,过时不候;
上报材料包括:
1.《中北大学研究生优秀个人登记表》
2.《中北大学 学年研究生先进班集体申报表》
3.《中北大学 学年优秀研究生班主任申报表》
4. 《 学院 学年研究生优秀个人汇总表》
(二)综合奖学金
9月19日下午18点前,各班长将在班级内部公示无异议的评选结果打分排序表及支撑材料交至院办周老师处,过时不候;
上报材料包括:
1.《中北大学硕士研究生综合奖学金申请表》
2.《 学院 级硕士研究生综合奖学金汇总表》
四、评选要求
(二)研究生:
1.“三好学生(标兵)”的评选仅限于23级研究生,“三好学生”比例控制在本学院23级研究生总数的4%以内,
“三好学生标兵”的比例控制在本学院23级研究生总数的1%以内;
“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的评选限22级、23级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的比例控制在本学院21、23级研究生总数的4%以内,
“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的比例控制在本学院22、23级研究生总数的1%以内。
2.“研究生先进班集体”的参选班集体需组建一年以上,比例控制在本学院研究生班集体总数的15%以内。
3. 综合奖学金参评对象为我校有正式学籍的、已注册的2023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外校借读、休学、定向委培的研究生不参加综合奖学金的评定。
(三)其他
1.学工系统中各评优项目网络申报填写时间另行通知。
2.填报奖学金表格时请注意:“姓名”格式为“常规”;“账号”(本地工行卡)格式为“文本”;“金额”格式为“数值(两位小数点)”。
3.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学院评审流程的时间节点,务必保证班级、院级两级公示的时长,并确保公示范围面向全院学生。
4.请学生本人及学院认真审核学生成绩、奖励等申报材料,杜绝出现不符合条件学生申报成功的情况。
5.各学院要规范评优的各项流程,公平、公正、公开地开展各类评奖评优工作;公示渠道要多样化,确保每位学生的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