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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19阅读数: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旨在奖励品学兼优的本专科生,全面提高综合素质,激励普通高校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依据《中北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修订版)》(校学[2024] 10号)相关文件精神,现开展2024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

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二年级(含)以上学习成绩和综合表现特别优秀的在校大学生。

原则上从入学第六年开始不再具备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资格。

二、奖励资助标准

1.奖励标准:每人每年8000元。

2.名额分配:全院3名。

注:国家奖学金评选方法采用差额评选。

三、申请条件:67 满足一条即可)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中北大学学籍且在校就读的本科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遵守社会公德,举止文明,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助人为乐;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6、专业理论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专业前10%(含10%);上一学年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成绩单上所有科目);通过英语四级;体测成绩良好以上(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体能测试的不受此限);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7、专业理论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专业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如果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赛事、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也可以参评。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经学校相关部门审核盖章确认。

具体是指: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中北大学为署名单位,以第一作者发表通过专家鉴定的高水平论文,以第一、二作者出版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以中北大学为单位,以第一申请人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发明专利。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须为上场主力队员。

6)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须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8)其它应当认定为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形。

四、评审程序

1.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由班主任担任组长组织班级评议小组审核评议,班级评议小组人数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20%;班级评议小组成员中,原则上每个宿舍至少有一名学生代表;班级评议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即申请参评的学生不得担任班级评议小组成员。评议小组所有成员须在《中北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审班级评议结果报告》中签字,无异议后提出推荐名单并在班级内部公示;

2.被推荐学生填写《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及《国家奖学金材料明细表》,申请表班主任审定并签署推荐意见后,报学院学生科;

3.学院学生科审查申请同学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召开评审会进行评审,确定推荐名单并在学院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填报国家奖学金初审名单表,由学院党委副书记签署意见后汇总报送学生处。

4.学生处汇总审核各学院(校区)推荐学生情况,召开评审会,评选出2024年国家奖学金获奖推荐学生,报学校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报至省资助管理部门。

五、需要提交的材料:

1.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参照1-1表格样式填写);

2.班级评审结果报告原件一份纸质版(1-6);

3.国奖申报材料明细表(1-4)和国家奖学金材料汇总表(1-3)电子版。

4.加盖学院教学科公章的个人成绩单一份及其它证明材料复印件;

六、注意事项:

1、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应严格按照《<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规范填写。

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为一页,使用A4纸正反打印使用。个人申请部分除个人签名外全部打印,不得手写,不得改动表格格式,年月日空出由学校统一填写;签名处必须有相关人员手写签名,不得使用签名章代替。

3、同一学生在同一学年不得同时参评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4、综合测评和专业理论成绩排名在专业10%以外同学,需另附道德风尚等方面有特别突出表现的证明材料。

5、请申请2024年国家奖学金的同学于2024921日下午1600-1800将所需材料交到学生科202,学院按照11.2~1.5的比例确定初选名单,组织公开答辩,请提前准备好PPT5分钟左右),具体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6答辩结束后,拟推荐学生需要另外准备一份200-300字左右的个人简介电子稿(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所获奖励等等)、一份1000字以上的个人详细事迹电子稿以及一份证件照电子版(高清版)。电子稿发至QQ[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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