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1、授课工作量
研究生授课工作量按如下公式计算:
授课工作量 = 实际授课学时×难度系数×质量系数×合堂系数
其中:
(1)难度系数:
硕士课系数为2,博士课系数为3
(2)质量系数:
根据教学考核结果分别记为:
1.2(优);1.0(合格);0.8(基本合格);0.5(不合格)
(3)合堂系数:
上课人数为150人以上(含150人),系数为1.3
2、指导工作量
指导研究生每学年按如下公式计算工作量:
指导博士生工作量 = 60×学生人数×质量系数
指导硕士生工作量 = 40×人数系数×质量系数
其中:
(1) 人数系数:
每年指导1~8名学生,分别记为 1;1.9;2.8;3.6;4.4;5.1;5.8;6.4
(2) 质量系数:
根据教学考核结果分别记为:
1.2(优);1.0(合格);0.8(基本合格);0.5(不合格)
3、博士生的工作量请到学生所在学院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