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旨在奖励品学兼优的本专科生,全面提高综合素质,激励普通高校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
具体评审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
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二年级(含)以上学习成绩和综合表现特别优秀的在校大学生。
二、奖励资助标准
1.奖励标准:每人每年8000元。
2.名额分配:全院5名。
三、申请条件:(4、5满足一条即可)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上一学年学习成绩优秀,学年专业理论素质平均成绩不低于85分,单科学习成绩不低于75分,通过英语四级,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成绩在专业前3名。
5、综合测评和学习成绩排名在专业10%以内同学,如果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赛事、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也可以参评。
具体说明: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 全国产生较大影响。
(2)在学术研究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认定)。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及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及(或金奖)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需通过专家鉴定)。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前两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前二名(集体项目因为主力队员)。
(6)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赢得荣誉(集体项目为主要演员)。
(7)获得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个人、全国十佳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荣誉性称号。
四、评审程序
1.由学生提出个人书面申请,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表(2010版)由学生所在班班主任初审后签署意见(不得少于150字)后,报学院学生科。
2.学院学生科审查申请同学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组织评审工作,确定推荐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填报国家奖学金初审名单表,由学院工作副书记签署意见后汇总报送学生处。
3.学生工作部(处)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各学院所报申请名单进行复审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组批准后报送山西省教育厅。
五、需要提交的材料:
1.国家奖学金申请表(2010版)一式一份。
2.加盖学校教务科公章的个人成绩单(入选后上交)一份及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证书原件当场核实完后还给本人)
六、注意事项: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为一页,使用A4纸正反面打印,个人申请部分除个人签名外全部打印,不得手写,不得改动表格格式,年月日空出由学校统一填写;签名处必须有相关人员手写签名,不得使用签名章代替。
2、综合测评和学习成绩排名在专业10%以内同学,需另附道德风尚等方面有特别突出表现的证明材料,其他学生则不必另附材料。
3、根据国家规定,在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和励志奖学金不能同时兼得。
4、《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10版)和《国家奖学金初审名单表》从学生工作部(处)网站下载。
5.请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同学于2014年9月28日中午12:30-1:30将所需材料交到学生科值班室,答辩之前准备好ppt,具体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6.待国家奖学金名额确定后,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需要另外准备一份200-300字左右的个人简介电子稿(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所获奖励等等),一份证件照电子版(高清版)奖学金申请表电子稿发至[email protected]。
备注:相关表格已挂到学院网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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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五日
签批:廖海洪 拟稿: 王敏 校印: 殷炳叶 份数: 34